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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回顾 | 新法解读《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

2020/09/23

自2014年开始,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相继查处了日本汽车零部件和轴承制造商价格垄断案,以及一系列品牌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价格垄断案。截至2019年11月,累计罚款近25亿元。


为整治汽车业垄断积弊,增进我国车业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正式发布《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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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日下午,由LCOUNCIL联合通力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新法实务解读》主题研讨会在上海时代金融中心进行。来自汽车行业全产业链及相关行业的资深法务总监、合规主管和业务主管等四十名法务同行参加了本次线下活动。


活动伊始,理购(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杨雅女士致开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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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雅女士对在座同行的积极参与与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展示了2020年LCOUNCIL全新启程的新改变新规划,创意周边、法务部门拍摄,LCOUNCIL全新十年将继续走往不同地域,搭建不同地域的法务交流圈,开发更多明星讲师及优秀课程系列,让“专业分享”、让“价值创造”,共同见证彼此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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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过后,活动正式开始。由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永建律师、朱晓阳律师共同分享。


讲座分为五个部分:汽车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显著市场力量的认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潘律师以此五大角度深入解析了汽车及相关行业如何善用反垄断法规避法律风险,完善反垄断合规工作。


潘永建律师专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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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我国汽车市场转型升级,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必将在汽车产业链各产品和服务市场引起波澜。


潘永建律师重点分享了新规在相关市场界定、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细化规定,并借助国内和欧盟的处罚案例,剖析了汽车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常见形式。最后,潘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就反垄断执法趋势向与会企业代表进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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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阳律师专业总结


围绕“显著市场力量”这一概念,朱晓阳律师分析了最初创设“安全港制度”的立法考虑,在中国和欧盟法域下,显著市场力量认定标准的异同,以及《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关于汽车业经营者适用“安全港制度”的规定。此外,朱律师以汽车业最新发生的一起经营者集中未申报的行政处罚案例为引子,向与会企业代表介绍“控制权”的判断标准和营业额的计算方法,并结合反垄断法的修订草案介绍了违反经营者集中规定的行政风险。



茶歇环节,与会同行稍作休息,彼此进行了交流与学习。


茶歇环节中,两位律师也与部分同行就上半场活动内容进行了一对一的指导,潘永建律师带领同行们参观了通力律师事务所。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同行们也对各自在行业中遇到的沟通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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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问答环节,同行们纷纷提出了自己所关心的问题。


潘律师与朱律师与与会企业代表就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所关心的汽车行业反垄断合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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