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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培训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数据合规实务研修班(第一期)
互联网法律实务人才培训系列
之数据合规实务研修班
(第一期)
招生简章
随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有关《个保法》的解释适用需求与日俱增,与《个保法》有效实施相关的配套制度也亟待完善。此前,我国《数据安全法》已经于2021年9月1日生效。《个保法》和《数据安全法》的实施为企业数据合规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为促进《个保法》和《数据安全法》有关制度的研究,提升企业在数据收集和处理等方面的法律遵从,帮助企业切实落实数据保护的要求,培育引导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联合中伦律师事务所举办“数据合规实务研修班(第一期)”,拟分别从学术前沿、合规实务、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有关规则、案例、理论、合规操作等进行详细讲解!
招生对象: 企业法务、合规、隐私部门人
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课程大纲
一、恶意不兼容条款的解读与适用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理论难题
三、数据抓取的规制原理与正当性边界
四、企业数据合规体系的构建实务
五、数据合规十大疑难问题探讨
六、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数据保护问题
七、数据跨境风险分析及企业应对
八、“告知-同意”合法性基础的具体应用
九、互联网广告的数据合规实践
课程安排及师资
专题一
恶意不兼容条款的解读与适用
孔祥俊
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凯原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三次入选“全球最具影响力的50位知识产权人物”,入选“第三届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入选“2018年度中国知识产权影响力人物”,入选2019年中宣部“文化名家”。兼任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政府知识产权咨询专家。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研究,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为我国司法、立法、行政执法和法学理论研究作出了开拓性贡献。近年来致力于法哲学与法律方法、民商事法律理论、行政诉讼法、互联网络领域中竞争治理机制的研究,深刻影响了理论的演进和产业的发展,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民商事和行政法律理论和制度构建。出版专著33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专题二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理论难题
彭诚信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博士生导师,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牛津大学法律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律系、哈佛大学法学院做研究学者,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中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日本北海道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任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首席专家;《现代权利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民法典与日常生活》入选2020年度“中国好书”,主编“人工智能”法学译丛四辑(共12册);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研究兴趣在民法原理、物权法、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
专题三
数据抓取的规制原理与正当性边界
刘 维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上海浦江人才计划”。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Computer Law & Security Review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曾任某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专题四
企业数据合规体系的构建实务
陈际红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际红律师擅长于知识产权与TMT领域的法律事务,包括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专利与商标申请,知识产权许可与交易,隐私与数据保护,计算机软件,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电信,IT企业的投资与收购,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陈律师作为国内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业务的开拓者和领先律师,其在网络安全、隐私与数据保护、合规等多项业务上有着非常丰富的实务经验。陈际红律师于2019年被《亚洲法律杂志》ALB评选为中国十五佳TMT律师;2020年被LEGALBAND列入《2020年度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15强: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被《钱伯斯亚太2021》列入通信媒体领域第一级别律师、被《亚洲法律概况》列为知识产权卓越律师;荣获2021 Corporate Intl Magazine Global Award: 2021年度中国最佳电信法律师(‘Telecoms Sector Lawyer of the Year in China – 2021’),2021年度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通信媒体领域第一级别推荐等。
专题五
数据合规十大疑难问题探讨
刘新宇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博士,目前担任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刘律师在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争议解决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刘新宇律师入选上海市经信委数据合规与安全产业发展首批专家组成员。刘律师同时也担任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特聘讲师、全国律协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协会理事。刘律师还受聘为华东政法大学特聘校外导师,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实务部门研究员。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广泛的客户认可和超卓的执业表现,刘律师先后荣获2019《亚洲法律杂志》“客户首选律师20强”、2020IFLR1000中国“领先律师”、2021 the Legal 500 “数据保护领域 领先律师”等荣誉。
专题六
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数据保护问题
斯响俊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响俊律师在帮助跨国公司投资中国并在中国经营方面有将近15年的经验。他专注于帮助国外的科技公司在中国落地领先的高科技项目,并协助传统行业的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其专注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云计算、物联网、数字及互联网医疗、新零售、新能源、智能驾驶、金融科技、电信及其基础设施等。
专题七
数据跨境风险分析及企业应对
洪延青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委员。毕业于荷兰乌特勒支取得博士学位。主要研究网络领域中的个人权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跨境流动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网络安全法律政策问题。担任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点标准制定项目《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的编制组组长。
专题八
“告知-同意”合法性基础的具体应用
赵冉冉
同盾集团总法律顾问兼安全负责人。曾供职于腾讯、蚂蚁金服等大型互联网企业,作为合规负责人,负责金融、游戏、即时通信等业务的数据隐私合规工作;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告知同意指南》发起起草人,同时也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等重要国家标准的署名起草人;作为企业代表,参与了个人信息领域主要法律的立法工作;美国西北大学法律博士,上海市青年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市浦江人才。
专题三
互联网广告的数据合规实践
某互联网头部企业数据隐私法务总监
注:因授课师资以教学和日常工作为重,如有与原授课时间冲突或各地防疫政策变动等情况,我方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培训时间
2021年12月9、10、11日
课时:32学时
培训地点
陆家嘴国金中心某会场
注:因防疫防控需要,具体场地开班前再通知,会场禁止外带食品,讲座期间请配合会场的防疫措施与安排。
报名流程及须知
1、招生对象仅限:企业法务、合规、隐私部门人员,须用公司邮箱发送单位介绍信扫描件至yangjc@sjtu.edu.cn,并于报到当天提交原件,请在收到预报名成功的通知邮件后再缴纳培训费,我方保留决定是否录取的权利!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信息仅用于通知联络及制作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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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疫情防控措施:
A、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行程码非绿码的不能参加培训,12月9日报到时需提供12月8日的核酸检测报告;
B、培训期间需提供12月8、9、10、11日的健康码、行程码(开班前一天会把上传所需二维码发送到群里),培训期间进行相对封闭管理。
C、我方有权按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必要的其他疫情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测温等措施,也有权根据疫情采取停课、延后、取消培训等措施。
3、培训费人民币4880元/人。
4、培训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本次培训不予补课,现场禁止录音、录像及拍照,如有发现,我方有权取消培训资格,并退予对应的培训费。
5、指定唯一收款账户为:
户名:上海交通大学
银行帐号:4390592268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支行
注:(1)学员汇款时请附言(数据合规一期+姓名),以便于查询与确认。
(2)学号及座位号将按汇款先后排序,请在汇款后第一时间将汇款凭证的截图或照片发送至 yangjc@sjtu.edu.cn ,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6、修完课程后颁发上海交通大学非学历结业证, 办理结业证书时需2寸证件照电子版(红、蓝、白底均可,照片文件名为本人全名),请与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yangjc@sjtu.edu.cn。
7、需要住宿的学员请自行就近安排住宿,会场在陆家嘴国金中心某会场,本次培训12月9、10日上午、下午、晚上都有课,预计于12月11日下午16:30结束全部课程,请提前安排好时间。
8、如有问题,可在上班时间联系我们:021-62934887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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