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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
最高法院在2020年1月2日公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里明确表明:“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这就意味着企业收回账款的难度加大。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应收账款则是企业的神经中枢。在资金需要快速流转的情况下,企业究竟该如何合法催债?
LCOUNCIL针对企业可能会面临的这些风险,策划了“2020企业风险三部曲”线下巡回研讨会,为各位同行们出谋划策~研讨会已经走过上海,南京和广州,这次LCOUNCIL又携手债主帮和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共同举办2020企业风险三部曲巡回分享的第四站!
活动伊始,由理购(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杨雅女士致开幕词。
杨雅女士对在场的法务同行致以了亲切的问候和热烈欢迎。并表示理购以及时的资讯来服务大家, 来满足各地法务人员的不同交流需求,也希望在逐步前进中和各位同行在差异中寻找更多的共同。同时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微电影的方式、数字动画的方式和周边文化衫的方式了解我们,也了解更多企业法务有趣的多面。未来理购也将继续为广大法务提供最佳实战经验分享和优质法律信息服务。
企业催收三部曲——前期谈判催收,后期诉讼清收。最终安全、高效、成本低的追到钱。
债主帮创始合伙人刘斌律师首先从信控板块展开分享,就公司如何制定信用政策切入话题。从如何开展企业内部催收工作,如何通过诉讼、仲裁、保全、执行回款,又如何挑选第三方催收机构这几大问题,针对不同实务要义展开互动分享。
刘斌律师总结
应收账款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也是企业经营中风险较大的资产。应收账款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十分重要,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者收回时间过长,会长期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使得企业资金的周转减慢,严重影响企业的再生产能力,存在着企业效益降低、停产甚至破产的巨大的风险。基于此,债主帮梳理了企业信控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催收中各方面需要注意的诸多事项,希望企业能够对此有所关注,保障企业减少、避免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同时能够顺利地收回应收账款。
运用法律,合法催债,是每家公司都有必要做的“功课”。对于不良债权清收也同样要巧妙运用法律来达到最终目的。
博爱星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张皓律师在不良债权清收的分享过程中,面对诉讼中的提前加速到期或是担保责任,执行期间财产的冻结、查封、拍卖等问题都进行了梳理。更是结合了深圳法院尝试的个人破产案例进行了深度分析。
张皓律师总结 在世界经济受疫情影响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不良债权的及时清收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不良债权清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诸多,我们应考察诉讼前财产保全的时机,保全法院的选择,案件管辖中法院诉讼还是仲裁裁决的确定,诉讼之中我们会结合新颁布的《民法典》对担保责任类型及担保期间的变化、诉讼主体的追加进行考量,在执行中我们充分应用执行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方式进行救济,也可以将未尽清算责任的股东、抽逃注册资金的出资人追加未被执行人。深圳市的个人破产制度是对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一种有益完善,将使个人这个市场主体更将活跃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最后在问答环节中,两位分享嘉宾针对同行们实务领域中关注的疑难进行了互动探讨。现场气氛活跃,精彩不断! 至此,企业风险三部曲巡回研讨会的第四站—北京站也在11月20日圆满结束。但精彩仍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