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下的变与不变——FIE组织结构与合资条款的调整
课程回看:
活动背景介绍:
Event Background
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生效施行,“外资三法”同步废止。《外商投资法》从根本上改变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
《外商投资法》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五年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需调整其公司组织形式、治理结构与合资条款等以符合《外商投资法》要求。过渡期满后,即自2025年1月1日起,存量FIE将依据“内外资一致”原则运营,其内部治理结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都将与内资企业完全衔接。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存量FIE,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该企业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因此,在《外商投资法》施行一段时间后,外商投资企业在过渡期内如何对组织结构与合资条款进行调整?其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是外商投资企业较为关注的重要问题。
鉴于上述背景,本次活动LCOUNCIL特别邀请到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莹律师,聚焦于《外商投资法》下的变与不变——FIE组织结构与合资条款的调整,结合自身丰富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导。
分享嘉宾:
Invited Speaker
张玉莹
方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张玉莹律师于2006年加入方达律师事务所,是方达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张律师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有十余年的执业经验。张律师主要专长并购和重组、私募股权投资及一般性公司法律事务,曾参与大量为融资、交易、整合及其他目的进行的公司结构、资产、业务和债务方面的重组,并为大量上市公司、央企、跨国企业及成长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活动议程:
15:00 会议开始
《外商投资法》下的变与不变——FIE组织结构与合资条款的调整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