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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官网首发!LCOUNCIL2023粤港澳大湾区首席合规观察(上册)!
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同时合规管理是中央企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具体实践,是企业在市场化、国际化竞争中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因此在利好的营商环境下,企业经营中的合规管理至关重要。
随着全球经济、贸易及各种合作关系的愈加复杂化,“合规”已成为我国政府工作和企业经营的重要议题。从最初央企、国企这种政策带头、预防式的大合规管理,到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再到发布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预示着我国的企业合规管理正逐步从头部央企向民营企业扩展。对于国家和地区而言,法制建设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中之重,同时对于企业而言,合规建设则是企业在湾区生存发展的首要任务。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到来,中国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已经进入转型升级期及全面合规期,法制建设和企业合规建设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的地位不容小觑。
鉴于上述背景,本次“微光已现,何惧远航”—2023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合规高峰论坛,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主办,华南理工大学企业法律合规研究中心、理购(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办,并获得了湾区法商研究院、广东金融学院、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垦丁(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论坛邀请到地区监管执法专家、业内高端学者、以及标杆性企业法务总监、法律顾问、首席合 规官,从企业关注的核心问题出发,聚焦企业合规主题,就国际化合规经营与挑战、企业数据合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合规、广告合规、企业舆情治理、知识产权合规等热点话题进行研讨。结合当前执法状态及法律法规更新动态,通过政策解析、案例研讨、行业调研、经验交流等多途径\多方向解读企业合规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促进企业全面加强合规建设工作,引导企业提高合规意识,助力企业应对合规新形势,规范自身经营体系,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一、从罗懿案看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实务
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迈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时代,企业对于个人信息的抓取、收集以及处理变得愈加方便容易,信息的保护面临不断上涨的风险,而规则手段又难以应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飞速产生的变化,故隐私泄露事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
个人数据的分析既可以为经营者带来商业利益,又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个人喜好进行个性化定制,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故个人信息被不断深入挖掘,信息保护逐渐演变为纸上谈兵,导致个人信息的使用往往与最初的理念背道而驰。
此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2021年8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构成了数字社会治理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关涉企业对于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与规范发展,该法规的颁布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企业合规处理提供了操作指引。从《刑法修正案(七)》《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到《民法典》人格权编、《数据安全法》,再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陆续出台,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基本立法框架以及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进一步开发和利用个人信息成为趋势的背景下,企业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规模不可避免地扩大,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的风险与问题也随之增加。企业、单位作为主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所重点关注的对象。企业在利用个人信息时,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类别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行为。企业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仅仅包含收集行为,还包含存储、使用、加工等一系列行为,过程中的任意行为都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的规定,都将受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制;若企业业务中包含涉外业务,还可能涉及到数据出境的问题,故企业应当将个人信息处理全过程的行为都纳入企业数据合规的范畴。具体而言,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鉴于上述背景,LCOUNCIL特别邀请到浙江垦丁(广州)律师事务所新零售合规法律服务部主任宋婉瑜律师,聚焦告知同意、供应商合规能力审查 、信息收集必要性以及产品关联方共享等话题,从罗懿案的案情切入,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知情同意”的合规要点,通过四类情形细致剖析通过合作商(或第三方)收集个人信息的“知情同意”的合规落地细节 。后从如何审查第三方合作商的数据安全能力 ,从敏感程度、类型及数量的角度,
对供应商合规能力审查作出指引。就关联产品以及关联公司之间能否共享个人信息,如何共享,以及常见的共享场景进行了分享,并对相关合规问题提出实操建议。
二、大消费&电商行业的营销和广告合规要点——兼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影响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线上购物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电商行业的发展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例如每年的“双11”、“618”等活动,交易额与交易量逐年扩大,甚至以秒为单位计算该活动的成交量,活动热度每年持续上涨。同时,大消费行业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推出更加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商家平台更注重消费者的意见以更好地改良产品,提高营业额。
无疑,大消费和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自由选择商品、服务的消费平台,也为企业带来了更多机会。但机会往往伴随着挑战,为应对愈演愈烈的消费市场竞争,并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商家、企业不断更新进步,丰富的营销和广告手段频出,一方面,电商平台和大消费企业需要通过各种营销和广告手段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额;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虚假宣传和不诚信的行为也越来越敏感,对于违规的营销和广告行为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故若企业不注重产品以及产品宣传时可能会遇到的合规问题,部分手段有时不仅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吸引消费者、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效果,甚至可能会引发消费者的负面舆情,甚至导致企业遭受行政处罚。
目前,政府、行业协会和监察机关正不断加强对于营销和广告合规的监管和规范,推出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引导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该规定旨在推动网络消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对网络消费格式条款、消费者售后权益保障、电商平台责任、网络直播营销民事责任等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此外,数字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广告业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在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了新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国家对广告合规的重视,也为企业的广告合规体系建设做出指引。
随着核心监管部门的形成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电商直播行业在经历高速发展后的合规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可预见到今后将会出现更多的措施以规范此类行为。由此,企业需要提升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底线意识,以各类违规受处罚案例为戒,规避高风险行为并做到长期的合规。
鉴于上述背景,LCOUNCIL特别邀请到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柯立坤律师,聚焦国货崛起过程中的广告和营销合规问题、《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修订亮点合规提示等话题,从品牌联名、种草、代言行为剖解国货崛起过程中的广告、营销合规问题以及对品牌联名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并就广告方面近期的监管方向与趋势以及司法现状等问题开展深入探讨。